质量管理与质量监督业务范围
对全市质量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和措施;组织研究并拟订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规划、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组织实施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等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负责组织与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监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监管和卫生许可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含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防伪技术产品、车用燃油及日化品的质量监督;承担省级委托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申报受理和发证产品监督管理;质量指标分析、统计、上报工作;依法对法定质检机构(包括授权机构)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推进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