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全市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研究并拟定全市标准化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
四、组织推动行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五、指导和协调《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的地方通报和咨询工作;
六、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分局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产品标识备案、标准实施监督以及采标认可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标准信息服务工作;
九、负责贯彻实施我市技术标准研制资助管理办法;
十、负责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备案工作;
十一、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实施及网络系统维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