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用户名: @sz.gov.cn 密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机构设置
  领导班子及分工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
  直属机构
  非常设机构
  联系方式
 
您现在的位置: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设置->非常设机构
  非常设机构
 

  工作职责

    深圳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打假办)是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深圳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承担深圳市打假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打假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制订深圳市打假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的打假统计、总结工作;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填报有关打假信息。

      三、组织、协调全市性的打假联合行动和指导、督促各区打假办对制假售假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以及大案、要案进行查处。

      四、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市打假联席会议部署的有关任务,组织对我市制假售假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打假工作情况的大检查。检查、督促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大案、要案的查办进度及结案情况,组织对各区、各有关部门打假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检查。

       五、向市政府及市打假联席会议汇报全市打假工作情况。

       六、向市打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全市打假工作有关情况。

       七、根据深圳实际,组织起草有关打假工作方面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八、受理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九、承担国家及广东省打假办交办的工作。

       十、发挥舆论工具的宣传和导向作用,不定期地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打假工作情况,特别是对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大、要案要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十一、组织深圳市打假工作年度总结及先进表彰活动。

       十二、组织、协调全市性的销毁和处理假冒伪劣商品行动。 

  

        打假工作责任制和打假举报奖励办法:

       为推动全市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圳市人民政府通过了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的《深圳市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和《深圳市打假举报奖励办法》(下分别简称《规定》和《办法》),并以市政府名义正式下发全市执行。

        《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对打假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打假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打假工作,各有关执法部门依据职责具体承担打假工作。打假工作实行逐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工作体制,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打假执法部门向区人民政府负责;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打假执法部门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负责,逐级签定打假责任”。同时,《规定》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各执法部门在打假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因打假不力而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及打假执法人员因违反打假工作纪律而应承担的行政、法律等方面的责任。《规定》还明确提出:凡制假、售假严重且打假不力受上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年内不得评为先进;有关责任人不予晋升职务和级别。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打假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办法》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其奖励金额按实际查获的举报案件的严重程度和罚款数额分别确定。对情节特别严重,处以100万以上罚款的,奖金按罚款额的5%计算,但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而对罚款额不满10万元的,奖金按罚款额的10%计算。《办法》还分别就奖金的支付程序、奖金来源和对举报人的保护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打假举报奖励资金全部由财政部门解决。

      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C4128室

      联系人:张少标     电话:0755-82107525、82107269 传真:0755-82003053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粤ICP备05034262号
@2007版权所有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公地址:市民中心C区4楼
      代码咨询:83997961、83202797(无委大厦)
      82107504(2)(市民中心)、 28949249(龙岗)、27660210(宝安)
      特种设备业务办理咨询:82105830 82105827 8200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