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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分局
信息来源:政府在线   信息提供日期:2007-04-17
【字号

 
(市局张绮文局长与龙岗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合影)
 
一、分局职能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岗分局是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派出机构,负责龙岗区行政辖区内的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具体工作如下:
  1 、依法对产(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厂门关”。
  2 、引导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牵头评选“区长质量奖”。
  3 、引导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式和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
  4 、帮助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监管获证企业,跟踪获证产品质量。
  5 、组织对产品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消灭“无标”生产。
  6 、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我区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尽快适应我国加入 WTO 的新形势。
  7 、 监管产品标识、防伪标识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8 、依法监督计量器具的生产、修理企业与销售市场,监督和管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9 、引导企业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考核活动,帮助企业建立计量器具最高标准,完善计量管理,提高企业产品检测的有效性。
  10 、按授权范围,查处辖区内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质量、标准、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1 、依法对辖区内的维修企业进行监管,开展维修企业技术资格考核活动。
  12 、按照管理权限 , 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13、负责龙岗区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每年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会议,总结质量工作经验,部署质量工作计划。
  14 、负责龙岗区打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统筹规划和督促检查全区的打假工作。
  15、受理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方面的投诉。
  16 、承担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架构
 
 1.分局领导成员
    局 长:龚家瑞
    副局长:卓盛邦、杨纬华
    副调研员:白英、曾灿有
  2.分局科室
    办公室       电话:28932601    传真:28932602
    管理科       电话:28932632    传真:28932631
    安全科       电话:28932622    传真:28932621
    食品科       电话:28932059    传真:28932072
    稽查科(打假办)      电话:28932611    传真:28932612 
 
三、业务办理咨询
 
    投诉举报         电话:28932611
    特种设备审批    电话:28932629
 
四、办事指南
 
五、业务表格下载
 
 
六、联系方式
 
    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爱心路交警大队斜对面  邮编:518172
    分局网站:http://www.szbqts-lg.gov.cn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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