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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分局
信息来源:政府在线   信息提供日期:200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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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天生局长、市局绮文局长等领导与宝安分局干部职工合影

 

 

市局张绮文局长与宝安分局全体干部合影
 
一、分局职能
  1.贯彻执行《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及《打假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受市局委托,做好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
  2.依据《标准化法》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制订企业产品标准,办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检查标准实施,监管产品标识、防伪标识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推进农业标准化。
  3.依据《计量法》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监督计量器具的生产、维修,监督和管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受理计量投诉,组织计量仲裁检验和调解计量纠纷。
  4.依据《产品质量法》监督检查产(商)品及维修行业、重点服务业的质量、组织对辖区的质量问题进行攻关,处理产(商)品质量投诉,指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5.宣传、实施“质量振兴”工作,引导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帮助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监管获证企业,跟踪获证产品质量。
  6.按授权范围,依法查处辖区内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质量、标准、计量违法行为。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8.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卫生监管、日常巡查、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完成有关食品投诉核实工作;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食品质量。
  9.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架构
  1.分局领导成员
    局 长:郑镜雄
    副局长:周薇、黄耀忠
    调研员:李德林
    副调研员:吕景国
  2.分局科室
    办公室      电话:27591833    传真:27590666
    管理科      电话:27591662    传真:27591662
    安全科      电话:27591889    传真:27591889
    食品科      电话:27591823    传真:27591823
    稽查科(打假办)    电话:27591829    传真:27591813
 
三、业务办理咨询
    质量投诉举报     电话:27590366
    特种设备审批     电话:29612885
    标准备案登记     电话:27590421
    特种设备报检(电梯) 电话:29612885
    特种设备报检(锅炉) 电话:29612860
    计量仪器检定     电话:27591789
 
四、联系方式
    分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0区洪浪南路质量技术监督综合大楼
    分局网站:http://jsjd.bao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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