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
5、组织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6、组织实施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等质量奖励制度;
7、推进名牌战略;
8、负责组织与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9、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监督;
10、组织、协调、指挥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和卫生监管;
11、组织实施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现场审查和审核发证;
12、组织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现场审查;
13、负责组织协调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含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防伪技术产品、车用燃油及日 化品的质量监督;
14、承担省级委托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申报受理和发证产品监督管理;
15、质量指标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16、依法对法定质检机构(包括授权机构)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17、推进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