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质监局《关于做好200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质监质函〔2008〕262号,以下简称《通知》,可上省质监局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质监分局、贸工局和各有关行业协会要从推动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摸底调查,积极发动,认真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优势企业做好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
二、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对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提高争创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抓紧时间,切实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三、各申报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省质监局有关文件精神,并务必按时上报相关申报材料;逾期申报,市质监局一律不予受理。同时,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一)各申报企业应于6月27日前将下列材料报市质监局质量处:
1、《2008年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企业数据公示表》,按照《通知》附件9格式要求填写完整(Microsoft excel 格式)。
2、统计、国税、地税、海关、环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材料报送地址:市质监局质量处市民中心西区C4041房
(二)各申报企业务必于7月1日至2日将下列材料报市质监局质量处:
1、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应附政府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2、《200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通知》附件8,用Microsoft Excel格式)书面及电子文本各一份。
3、各申报企业的电子文本材料(3寸光盘,光盘外包装应标明申报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名称、所属地市。光盘不得附在申报材料中,由市质监局按产品分类后统一上报)。
材料报送地址: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具体房号另行通知。
四、申报企业在填报有关材料时如有疑问,可与市质监局质量处或市贸工局技术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
市质监局质量处吴伟,地址:市民中心西区C4041室,电话:82001404,传真:82003085。
市贸工局技术发展处黄韦华,地址:市民中心西区C3063室,电话:82002023,传真:82001340。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200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质监质函〔2008〕262号)
2.《关于商请协助办理申报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和广东省名牌产品所需证明材料的函》(深质监函〔2008〕69号)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