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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8年1-2季度手机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管理员   信息提供日期:20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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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季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深圳市手机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8家企业生产60个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的33批次,抽样合格率为55%。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和备案的企业标准以及企业产品质量明示担保内容,对电气绝缘、耐异常热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的主要不合格项有:“电气绝缘”、“布线、连接和供电”、“耐异常热”、“电磁兼容”等。抽查发现,市场占有率高的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了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产品电气绝缘项目不合格,可能使绝缘失效、电路击穿,导致使用者发生触电危险,从而引起人身伤害或生命危险。

产品布线、连接和供电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电路短路,造成使用者发生触电危险,或引起建筑物配电系统短路。

产品耐异常热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带电部件移位、接触不良,

引起触电或火灾危险。

产品电磁兼容项目不合格,可能带来电磁污染,骚扰周围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严重的还可能影响电网的安全运行和人体健康。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手机电池充电器选购小常识

消费者选购手机电池充电器产品时,最好能从品牌佳、讲信誉和注重售后服务的企业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一、首选原装充电器或知名企业的产品。消费者选购产品时尽量在信誉比较好的商场,选购国内外知名企业生产的知名品牌产品。通常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比较稳定。最好能选购原装充电器,因为原装充电器与原装手机电池比较匹配。虽然价格稍贵,但能更好的保护电池及手机。手机充电器自2003年8月1日起,已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范围内,购买前请确认产品上的“CCC”(中国强制认证)标识,如有可能尽量在相关网站查询其证书的真伪及有效性。

二、选择与手机电池匹配的充电器。消费者选购手机充电器前需先了解手机电池的类型、容量、标称电压、限制电压等基本情况(正规的手机电池上均有这些信息),再选择与手机电池匹配的充电器。对目前主流的手机电池锂离子电池而言,充电器的充电方式应采用限流恒压方式,即先以限流充电至电池限制充电电压后能自动转为恒压充电。另外,锂离子电池对充电器输出的电流、电压等参数要求很高。充电电流的大小应与适用的电池的容量大小相匹配;充电电压的高低取决于电池的充电限制电压,对标称电压为3.6V的锂离子电池充电时,要求充电器输出的最高电压一般为4.2V(实际上,手机用锂离子电池都装有保护装置,因此充电器的输出电压也可略高于4.2V,但为了保证安全,电压不得高于4.5V)。不匹配的充电器有可能会缩短手机电池的使用寿命,甚至导致手机电池或手机主板的损伤。

三、检查充电器的标识。合格的产品标识需包含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电源性质的符号,额定频率或额定频率范围,额定电流,制造厂商名称或商标、型号,Ⅱ类符号以及安全说明等信息等,标识字迹应清晰,不易擦除。

四、检查充电器的接口。在选购旅行充电器时,首先注意其接口是否能与手机的充电接口完全吻合。切忌选择接口松动或者接口过紧的充电器,接口松动会让手机接收到的电流不稳定,还有可能形成较大的瞬间电流,对手机主板造成损伤;而接口过紧则很容易将手机充电接口弄坏。

文档附件


2008003手机充电器监督公告(不合格名单)(1)

2008003手机充电器监督公告(合格名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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